阴山文化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阴山文化研究中心基地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阴山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对2022年度立项的基地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
2.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下一步工作计划与目标;
4. 经费使用情况;
5. 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检查方式
1.项目中期检查采取承担单位自查自评与阴山文化研究中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项目自查依据为各项目“项目立项申请书”中进度安排及承诺完成的阶段性成果。
三、材料提交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阴山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及佐证材料1份交至博学楼8楼827房间,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152205316@qq.com。
四、其他说明
1.希望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者将收回建设经费。
阴山文化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8日